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,2015 年 5 月 19 日,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:宣工发展)通知,根据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发产权管理[2015]33 号《关于划转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》,同意将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国控公司)持有的宣工发展 100%国有股权划转至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。
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,国控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7036.9667 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 35.54%,直接持有本公司 2947.25 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 14.89%。
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,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 19800 万股,其中:宣工发展持有 7036.9667 万股,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.54%,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,国控公司不再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,直接持有本公司 2947.25 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 14.89%,为公司第二大股东。河北钢铁集团因 100%控股宣工发展而间接持有河北宣工7036.9667 万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