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钢宏兴25日发布公告称,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产能实施脱困发展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6号)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《甘肃省工业领域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实施方案》(甘政办发〔2016〕25号)的通知精神,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:榆钢公司)计划于2016年9月底前拆除2座420立方米炼铁高炉、2台40吨炼钢转炉动力装置及相关设备,封存冶炼设备。此次淘汰落后产能共计压减炼铁产能100万吨,粗钢产能140万吨。
由于榆钢公司上述淘汰设备已停产,且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(简称:榆钢二期)已建成并投产,因此淘汰上述产能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没有影响。